Page 91 - 臺大校規小組 2014 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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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大學興建工程構想書及規劃設計書製作要點 法
規
民國 95 年 6 月 7 日 94 學年度第 14 次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討論通過 彙
編
一、為審議本校工程規劃與營建品質,特依據「教育部工程規劃營建審議委員會作業要點」,及本校「新建工程採購作業程
序書」,特訂定本校「國立臺灣大學興建工程構想書及規劃設計書製作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新建工程前,使用單位應依本要點向校方提出規劃構想書(項目如附件一)。
三、總務處得視實際需求及工程特性,要求提案單位另行辦理可行性評估(項目如附件二)。經校內程序審核同意後,續行
辦理構想書。
四、構想書審議(含內審及外審)通過之案件,應依本要點續行辦理規劃設計書(項目如附件三)。
五、各階段報告書封面應註記日期、修正版本、申請單位及規劃單位;內頁應註記章節、圖、表目錄;附錄應包含歷次相關
會議記錄及修改說明。
六、公共藝術之設置請按教育部「本部暨部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共藝術設置審議作業流程」暨本校「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藝術推
動辦法」辦理。
七、其他依相關法令規章指定或歷次相關之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、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所要求事項。
八、本要點經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一:規劃構想書內容項目:
一、 緣起:
1. 構想之緣由。
2. 現況及問題分析。
3. 基地選址及可行性評估(應以附件二內容為評估要項,總務處得視實際需求及工程特性,要求提案單位另行辦理可行
性評估)。
4. 工程量體及空間需求。
5. 本計畫與校務及系所中長程發展計畫關係。
6. 不適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之評估分析。
7. 與工程相關之必要整體規劃範圍(基地所在區域之周邊範圍內)。
二、 現況:
1. 包括校、院、所、系(科)現況及師生人數、使用空間說明。
2. 校舍建築統計表(含全校總樓地板面積及舊有空間調整情形,基地所在區域之建蔽、容積率等;請洽總務處保管組取得)。
3. 校地使用現況圖(含交通動線、汽車、腳踏車停車分佈圖)、植栽調查、航照相片基本圖(以具時效及可用性者為宜)等。
4. 基地環境分析:包括校園空間軸線、日照(軌跡、時數)、季風、地質、土壤、地下水位等自然條件資料及相關之水、
電、污水、排水等基盤設施條件。
5. 與現有校園生活機能地點之距離關係及未來滿足方式。
6. 週轉空間計畫、舊建築及用地處理計畫。
三、 中長程發展計畫及工程之必要性。
1. 申請單位中長程發展計畫(請附上報准之計畫書 )。
2. 本項工程之必要性。
四、 目的及預期效益:
五、 實施方法與計畫構想:
1. 工程實施方式。
2. 整體規劃課題與概念。
3. 基地配置準則。
4. 建築規劃設計準則。
5. 開放空間規劃及景觀設計準則。
6. 空間需求與使用分配。
7. 供全校性公共使用之空間數量、項目。
8. 無障礙環境設計準則。
9. 兩性平等設計準則。
10. 綠建築之概念及規範。
11. 動線、交通計畫(包含行人動線;車輛動線;汽、機、腳踏車停車空間)。
12. 其他基於特殊規劃目的及需求所提出之構想及配套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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