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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大學校園規劃小組

小組簡介

本校於民國71年通過「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組織規程」,依該規程成立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及其執行工作小組—校園規劃小組,擬定並確立未來校園規劃的設計準則。校園規劃小組成立初期多由召集人自聘研究助理組成規劃團隊,推動相關事宜。

 

民國85年本校通過「校園規劃小組設置辦法」後,校園規劃小組始成為校內組織。依設置辦法,校園規劃小組設召集人一人、委員若干人、諮詢委員若干人,執行秘書及行政助理若干人。由召集人帶領小組成員推動相關事務,重要案件則需送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報告或討論,作為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決策之參考。

 

依「校園規劃小組設置辦法」中第七條,本小組就下列事項提供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及總務處參考及審核:

(一)對校園發展規劃及資訊管理工作提出意見。

(二)對校園空間之規劃,協調其他規劃單位進行研究,並提出規劃構想。

(三)對校園內重大工程之「計劃構想書」之審核,及建設過程中之相關課題,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。